代建合同范本 第1篇

第一部分建设项目

委托人(全称):某某宾馆

代建人(全称):某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1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1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东湖路146号

工程内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投资(估算投资):壹亿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馆1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0xx。7。1—20xx。1。20,

三、质量标准: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2%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9000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1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武汉东湖宾馆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章)代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代建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及其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4)“项目管理机构”是指代建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组织。

(5)“项目经理”是指经委托人同意,代建人派到项目管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7)“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妨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8)“工程项目管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9)“日”是指任何一个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0)“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五条委托人对工程监理、施工、设备采购等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监督代建人与专业工作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第六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对代建人提出的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对代建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提交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月度报告及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八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组织的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进行监督。

第九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十条代建人调换项目经理需经委托人同意。

代建人权利

第十一条代建人根据委托人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监督委托人与其签订合同。

(2)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3)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方提出建议;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代建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正。

(4)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核并批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委托人。

(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委托人协商。

(6)代建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7)代建人有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决定权和对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代建人批准,并经监理单位下达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8)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9)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

(10)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11)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第十二条代建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委托人事先批准。

第十三条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第十四条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第十五条代建人处理代建业务时,因委托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人义务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协助代建人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宾馆内有关部门的关系的协调,为项目管理公司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授权3名以上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代表委托人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负责与代建人联系,协调关系,监督代建工作。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代建人。

第十八条委托人应按代建合同规定支付代建管理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及时足额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代建人工程项目资金专户。若因委托人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

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协助代建人办理须以委托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建设手续,并根据代建人申请,经双方与有关部门交涉认可后,由委托人及时交纳规划、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种相关政策性费用。

第二十二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代建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项目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应在项目建成、代建人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与代建人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应协助代建人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宜。

代建人义务

第二十五条代建人对建设工程全权负责。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代建人应严格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月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

第二十七条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人报委托人核准。

第二十九条代建人在委托人的监督下负责组织施工、监理等招标工作,签订施工、监理等相关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代建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三十一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向委托人提出资金计划申请。第三十二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使用建设资金,并接受委托人监督。第三十三条定期向委托人汇报工程进度,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代建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会同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六条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委托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三十七条代建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代建人应付全部责任,做好善后工作,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

委托人责任

第三十八条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代建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因委托人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而造成代建人实际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代建人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人责任

第四十一条代建人的责任期即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有效期。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四十二条代建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代建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第四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由于委托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延误、暂停或终止,以至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完成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四十六条在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签定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代建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代建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

第四十七条代建人在应当获得工程项目管理代建费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代建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已暂停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代建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代建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获得额外的报酬。

第四十九条当委托人认为代建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工程项目管理义务时,可向代建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五十一条代建人与委托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代建人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代建人报酬

第五十二条正常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五十三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代建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五十四条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五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对代建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代建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第五十六条代建人驻地管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任何参建各方的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代建人不得参加合同规定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五十七条隐蔽工程的验收。进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及使用功能试验时,代建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委托人到场,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其它施工。

第五十八条工程变更。发生工程变更在施工合同额5%以内或者变更总额在50万元以内的

由委托人、代建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证同意后实施,并填写备忘录报委托人备案;超过5%或总额超过50万元由代建人报委托人审核,并填写备忘录,委托人按现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后实施。若工程出现意外的安全及质量险情,代建人可边采取紧急抢险避险措施,边通报委托人。

第五十九条建设工程项目所必要的委托人、代建人、设计人外出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经委托人同意,从建设费用中支出。

第六十条在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代建人聘用的,其费用由代建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从建设费中支出。

第六十一条代建人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六十二条代建人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不得泄露设计人、施工方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十三条代建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解决。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标准及及工程项目管理依据

1、《^v^合同法》、《^v^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2、本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以及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合同及文件。

3、湖北省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条代建范围和代建工作内容

代建范围:————————————————————————。

代建工作内容:

1、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3、负责与施工单位及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供应等单位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4、编制适应于本工程实际的资金及进度计划,报委托人批准;负责建立项目资金专户,按

计划领取并拨付建设资金,按月委托人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结算,组织竣工验收,组织项目后评估,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6、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概算和工期组织建设,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报委托人审批执行。

7、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的时间

委托人应在前向代建人提供如下工程资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立项批文

3、用地建筑规划报批情况

4、项目建筑总体方案

5、规划红线图

6、施工设计(包括施工图及方案)、施工概算

7、资金来源和总投资金额

第四条委托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六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建设资金和代建人的报酬:建设资金核拨程序:

1、代建人根据代建项目概算投资、进度控制目标及项目建设计划,编制项目资金计划报委托人审批;

2、根据核批的资金年度计划,及时拨付到代建人的资金专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代建项目管理费用支付方式:

1、正常代建费按工程总概算****万元的2%计算,其中————****万元,———****万元,在工程结算之前按概算总价计算并支付工程项目管理费。

2、本合同签定后一周内支付———————代建管理费(**万元的)30%计**万元;

3、——————工程进行一半时,再支付代建费的40%计**万元。

4、工程竣工审计后支付至全部实际费用的95%。

5、代建费5%作为质检费一年后支付。

6、——工程代建费支付方法按此进行。

第七条工程建设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标准,按有关部门确认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八条因代建人原因未能按期完工,应对代建人进行处罚,按以下方式计算处罚金:罚金=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第九条因代建人管理不当,未科学安排施工造成投资增加,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处罚:处罚金额=工程费用超支额×30%

第十条委托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方法计算并支付代建人延长期工程项目管理费:

延长期管理费=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延长期管理费从合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并按月支付;

第十一条因代建人的合理化建议、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在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所节约的工程投资,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奖励: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30%

工程费用节省额=工程概算投资(不含征地拆迁投资)—竣工审计决算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一方如不接受仲裁结果,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争议时以正本为准。

代建合同范本 第2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经甲方研究,同意将建设项目委托给乙方实施代建,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各方责权,现就代建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

3、工程(概算)投资:_______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

二、工程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三、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建委下达的[20_______]249号文中项目计划投资数的_______ %作为乙方的代建费。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件;

2、项目建设委托书;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本件。

六、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乙方支付工程代建费。

七、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文件议定范围内的工程代建工作。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甲乙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建合同范本 第3篇

委托方(甲方):_______

代管方(乙方):_______

根据《^v^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保证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方与代管方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20_______年实施的.具体项目:

二、项目管理节点目标

(1)委托方完成的主要节点

完成前期主要关键节点

1、20_______年2月28日前完成项目产品定位决策,立项、土地、规划方案的报建报批等有关前期手续办理。

2、20_______年月20日前完成工程施工招投标,合同签订并获得项目施工许可证。

(2)代管方完成主要节点

20_______年2月20日完成规划方案上报委托方认可确定

20_______年3月28日完成施工图设计报委托方审图

20_______年3月15日完成施工单位进场

20_______年3月15日—5月15日演艺中心基础达到20_______年5月16日—8月31日主体建设封顶

20_______年9月1日—10月31日室内外土建装修达到竣工条件

20_______年11月—室内通暖进入室内精装

20_______年2月28日—精装完成

三、 20_______年投资计划

合计6500万元

注明:

一、以上资金计划不含以下内容:

1、室内精装及设备

代建合同范本 第4篇

委托方:_____

代建方:_____

根据《^v^合同法》,《云南省平级预算内投资建设公益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__________市财政性投资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代建制实施办法(试行)》,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方与代建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以以上项目批准的投资概算扣除征地、拆迁费为准。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建筑、安装等工程,以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为准。

二、委托方职责

1、负责完成土地使用权的报批和建设条件的落实,协调与各相关部门的关系,负责开工项目前期的一切合法合规性手续的办理及报批。

2、负责完成项目资金的落实。并对代建项目招投标、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

3、因委托方土地报件和建设条件的落实及资金拨付不及时、不到位而致使工期延长、投资额增加或其他经济损失的,代建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委托授权代建方与代建项目业主单位就各项目日常建设中有关问题、使用功能、规模调整等有关问题进行衔接,委托授权代建方按照国家及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与项目业主单位进行工作对接。

三、代建方职责:

1、代委托方在代建项目建设期代为履行项目法人职责;代委托方履行原由_____有限公司与各项目业主方签订的代建合同直至竣工验收并移交,对项目业主方负责。

2、参与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修改工作,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及送审,开工报告送审;

3、负责与建设相关部门(如供水、煤气、电力、电信等)的协调工作,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压覆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文物调查,施工期水保监测等项目报批前期工作;

4、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5、组织开展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以及施工、监理合同的谈判、签定;

6、负责工程实施阶段的管理,审核、签证工程进度报表及提出进度拨款意见,工程保修阶段的组织处理工作,工程结算及外部审计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7、编制工程决算报告,负责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

8、其他负责项目各类政府批文的申报、领取等工作。

9、除项目业主要求外,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

10、因代建人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额增加或其他经济损失的,代建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投资为准,扣除征地与拆迁费用。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代建管理期限:各项工程合同工期加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五、建设项目管理费

按建设项目管理费的计取,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起始点,按完成投资比例的_____%计取。其中委托方提取建设项目管理费的_____%;代建方提取建设项目管理费的_____%。管理费决算以各项目批准的投资概算扣除征地、拆迁费为准进行计算多退少补包干使用。

六、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合同;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以上述排列次序的规定为准。

七、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八、委托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第二条委托方职责为代建方提供项目建设的条件。

九、代建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执壹份,代建方执壹份。

十一、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执行。

委托方:_____(签章)代建方: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地址:_____地址:_____

邮编:_____邮编: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代建合同范本 第5篇

甲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建设住宅工程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玉竹村组(新塘)新村居民点。

二、工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三、工程造价:_____元(人民币),单价:_____元/平方米。(不包括基础设施费)。

四、工程期限:本工程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竣工,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拖欠应付款项而被迫停工者。

五、工程质量

1、本工程总体质量要求达到图纸设计和变更说明要求(巴渝新村图集007)。验收合格。

2、本工程内外装修装饰按图纸施工内容,但房屋风貌和外墙正面色彩必须与巴渝新村图集007一样。验收合格。

3、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房屋建设监督小组对本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并认可其验收结论,同时乙方必须接受乡村管所依法履行的质量安全检查。

六、工程款结算:甲方在报名时预交乙方房屋修建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乙方基础设施完工搞房屋上升一楼时甲方交乙方工程款25000元人民币。乙方在砌二楼上升时甲方交乙方工程款15000元人民币,房屋竣工交房之前七天付清余工程款。保证金在房屋竣工前七天作总造价款结算.

七、变更设计

1、按甲、乙双方同意的设计图纸施工,任何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2、如相应工程未开始施工,任何一方欲变更设计,必须征得区建委和设计单位书面认可同意后方可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如要求变更的相应工程已经开始施工,不得再提出变更设计。

八、工程移交

1、乙方交甲方房屋正面与巴渝新村图集007一样.内墙属清水墙.地板水泥地板。房内耳门二手木门.正面窗是吕合金.大门卷扎门.

2、本工程只有在竣工验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如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责成施工单位在甲方搬迁到达乙方所在地之前返工或修理完毕。

3、本工程在甲方搬迁到达乙方所在地的7日之内,由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甲方在移交文件上签认可。因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而发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按向对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因乙方责任导致本工程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向对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3、本工程由于施工方面的原因而发生严重房屋质量事故,造成甲方生命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责成施工单位,经济赔偿,或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房屋未办理移交,不得解除本合同,任何方解除本合同,应承担相应责任。

5、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由溪口乡法律服务所主持调解。双方或一方不服从调解,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签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村镇建设环保管理所一份。

甲方(户主签):_____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

代建合同范本 第6篇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据《^v^合同法》、《^v^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委托方的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就甲方将已立项项目及计划建设项目委托乙方代建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项 目:是指委托方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方: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

3.代建方: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建设组织及管理工作的一方;

4.前期物业管理: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到甲方接收前这一时段的乙方所进行的物业管理;

5.财务决算报告:指反映竣工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建设成果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二条 代建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筑面积:

预计投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周期:

第三条 项目投资、工期、质量、安全控制目标

1.建设工期:以委托方确定的建设工期为准;

2.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合格要求;

3.投资控制:投资控制在委托方确定的项目目标成本内;

4.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

第四条 委托事项

1. 前期事项:

依照委托方的要求,针对以上建设项目组织完成项目开工前的项目策划、市场定位、可行性分析、以及项目立项工作;

负责办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施工等建审手续,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等工作;

办理项目建设所必须的消防、环保审批等建审手续;

配合甲方进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合同签订工作;

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项目的招标、委托及合同洽谈、签订工作;

开展甲供材料、设备的集中采购、市场价格的调研、采购合同的洽谈和签订;

2. 建设组织和管理:

根据建设计划或目标任务书的时间进度要求,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以及年、季、月度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并报甲方批准;

制订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协调;

制订设计、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批流程制度;

及时向甲方通报建设过程中施工进度等各种情况;

对设计或施工变更引起的投资费用增减变化进行核算并报

甲方确认;

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周期和概算投资进行施工组织管理,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范围内,按月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审核月工程进度报表,办理进度款支付手续;

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甲方参与和监督审核;在项目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前期管理(竣工验收后至甲方正式接收前产生的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配合甲方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和财务决算工作;

收集和整理项目建设资料并形成完整资料,向相关部门备案,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向甲方移交;

负责项目质保期的维护管理,与有关单位签署质量保修书,商定处理维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第五条:委托事项的开展方式

下列事项,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并完成:

项目策划及可行性分析论证;

负责办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施工等建审手续,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等工作;

办理项目建设所必须的规划、消防、环保审批手续;

协助甲方开展项目建设工程主体施工招标工作;

配合甲方进行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的洽谈、会签和签订工作;

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项目的招标、委托及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批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按月审核建设进度,编制进度付款报表,按月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度及资金的使用计划;

按甲方审定的工程结算书完成工程结算报告的编制,办理项目资料的移交;

甲方要求的工期、投资目标等重大事项变更的,应按程序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按程序进行的任何设计、施工或材料等变更,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乙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安全文明、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误,投资增加或工程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3.有权审核乙方提交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施工管理制度,并依此对相关事务作出决定或核准;

4.完成代建项目的开工条件并向乙方交付施工场地,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5.组织项目建设工程中主体施工的招标;负责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的委托编制及工程结算的委托审计工作;

6.负责招标工程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7.负责大型材料、设备等的认质认价工作;

8.协调乙方在项目建审和建设中与项目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单位之间的关系;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土地遗留问题;

9.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审核乙方报送的月度、季度资金计划;

10.负责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

11.参与和监督项目的竣工验收,接收与项目有关的工程资料、文件的移交。

12.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工程设计委托工作,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限额设计;

2. 负责办理项目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的审批及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3. 负责项目总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和执行;

4. 配合甲方进行主体工程的招标、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5. 负责非主体工程的项目的招标或委托、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6.负责对招标项目中的暂定价、施工单位的采购材料及甲供料进行认质认价,配合甲方进行大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工作;

7.负责委托项目的成本控制工作,将成本严格控制在目标成本内;

8. 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甲方的建议权;

9. 负责项目的验工计价工作及进度付款手续办理工作,定期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度及资金的使用计划;

10.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工程的中间验收;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甲方参与和监督;

11.组织安排工程结算初审,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12.配合甲方完成财务决算工作;

13.负责将项目的竣工资料及相关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14.负责向甲方提供与相关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工程保修文件,在工程保修期内,督促上述单位履行保修义务;

15.全权负责代建项目的安全及质量的管理;

16.按照《^v^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在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时,将工程档案向甲方或有关部门移交;

17.乙方在建设、管理及服务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18.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增加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其中设计变更超过10万元,现场签证超过5万元)必须按程序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代建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1.计取基数及费率:

2.支付方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未按 合同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

2.双方均有权就因另一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应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投资控制把关不严造成费用增加的,按第十二条第一款执行;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负责返修直到合格;如无法返修或返修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若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合同解除约定: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不可预见因素的发生,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可继续履行但实际履行已不必要时,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中关于委托合同解除的规定;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延误、暂停或终止,乙方应将

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甲方未采取相应措施,乙方可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解除合同。

乙方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甲方可以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本合同履行终了或被依法依约解除后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后,代建费用的结算原则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量和代建费计算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代建费用。

2.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甲方除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量支付相应的代建费外,还应按照该代建费基数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 的代建费,乙方并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的补充、修改、目标成本限额指标、或变更文本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在委托期间,双方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由双方相关人员参加的工程例会,会议记录经双方签章后,可以视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3.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修改和变更以及补充文件,在产生冲突且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确认,即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建合同范本 第7篇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临清豪翰商贸城一期10KV配电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新华路与纬八路交汇处西北角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承包方式:包设计、包人工、包该工程所有设备安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验收合格备案和送电、包售后维修。承包范围:

1、供电系统设计。

2、所有安装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及保管;高压分接箱、组合式箱变的制作、组装及出厂检验;

3、供电系统施工:龙山路过路150顶管100米;从10KV1013南华线9号杆T接线夹经甲方高压电缆分接箱至末端3台630KVA箱变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运输、安装、检验及调试;挂表送电等。其中临清豪翰商贸城一期23#楼北侧1台630KVA的箱变及电缆施工属于改线工程,乙方只负责电缆施工、接线、调试送电。

4、整理工程施工验收资料

5、协调与供电部门的关系,办理施工验收手续。

三、工期

20_______年7月15日至20_______年8月15日。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该工程实行包干价:总造价人民币68万元整(含税),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具体见乙方投标预算书。

总造价为含设计、人工、工程所有设备安装材料、机械、工期、质量、安全、检验、调试、验收合格备案和送电、售后维修、税费(建安税)等的综合造价。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2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乙方在该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且具备送电条件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65%(支付该款时乙方必须出具工程全额建安发票);乙方收到该工程款后2小时内必须给甲方成功送电。

3、剩余5%作为质保金,从送电之日起两年内如果该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能及时进行维修,甲方将在送电之日起两年后的15日内将质保金无息支付给乙方。

五、箱变技术要求

1、欧式景观样式。设备配置根据图纸配置,高压部分具备高压测量、计量、避雷功能(包括模拟屏在内)等设备,以达到验收通过为准;

2、各高低压柜体均含铜排及其辅助配件等,所有柜体内外必须要有标示牌;

3、每组箱变内部低压出线为6路400A+2路250A,低压柜体之间用母排连接;

4、变压器采用2台()/变压器(产品是铜芯,达驰

5、高压柜体壳体采用覆铝锌板,低压柜体采用低压GGD;(厚度要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6、母排要求铜母排,国家标准T2铜排,质量标准参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7、电气开关等元器件品牌为正泰或质量不低于该品牌。

六、安装质量标准

1、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标准执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电气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标准: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因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要求可参照有关国家标准、国家机械部及企业标准执行。

4、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5、若经甲方抽检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偷工减料现象,甲方除责令恢复按图纸或合同约定的标准外,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工程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工程施工机械及设备存放临时用地。

2、施工现场必须具备施工条件,否则因此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不负责。

3、及时支付工程款。

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高压系统设计图纸、箱变和高压分接箱基础施工图纸两份,以便甲方安排土建施工;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设备原始资料、设备所带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竣工图;

3、乙方负责向临清市供电公司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申报该工程的验收工作。

4、乙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严格遵守电力行业安全及施工相关规程、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如因乙方施工工艺问题未能验收通过,乙方负责按电力部门的要求及时整改。如果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造价的3,给甲方赔偿损失。

5、如果后期乙方在临清市其它项目拥有630KVA的配电施工工程,须协助甲方将壹630KVA箱变配备的高压计量装置和高压开关按市场价卖出。

八、质保期

箱变、高压分接箱质保期二十年,其它质保期两年。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对该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无条件免费维修或更换。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

九、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时间:20_______年7月15日。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律。保修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建合同范本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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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男/女,____,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男/女,____,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号楼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月_____日,计_____个月。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按_____(月/季度/年)结算。_____(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全月/季/年)租金。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代建合同范本 第9篇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委托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代建人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 代建人:(签章)____________ 使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建合同范本 第10篇

市政[20xx]合同 号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受托方: ,下称乙方

因建设的需要,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工程的代理建设单位。为进一步明确工程代建内容及其权益、责任和义务,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单位:

2、工程地点:

3、工程名称:

4、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5、工程建设方式:委托代建。

二、委托的范围与内容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本项目建设的代理业主,履行甲方的权利

和义务。

2、甲方职责:

①、负责控制本项目的资金运作。

②、甲方负责该项目完成前期的各项报建手续,及所需表格及报

批文件的签字盖章,负责现有施工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提供该工程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要求及筹措本项目建设资金,保证本项目所需的资金及时到位。

③、确保设计文件及时交付乙方。

3、乙方职责:

①、负责本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从工程招标、工程建设管理到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移交等各项工作)。

②、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

4、本项目合同会签程序需由甲、乙双方会签,并由甲方送财政备案。

三、代建工程项目的范围与内容

1、本合同的工程项目范围以设计的 工程施工设计文件。

2、本合同项下不包括以下内容:

(1)本工程土地征用、租用、青苗树木赔偿、施工场地内的其它房屋构筑物、各部门(含代管)以外的各种管线、障碍物的迁改和清除。上述事项应由甲方负责在乙方开工前办妥。

(2)引至工地的临时给水、电力电源线,确保本工程如期顺利进行。

(3)施工设计文件以外的工作内容等。

四、质量等级

本合同项下代建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水利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

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合格工程等级。

五、合同价款及变更约定

1、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合同项下代建工程价款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2、本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1000万元),实际结算价款按照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结算价为准。

3、工程及价款变更约定:

对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等造成的工程量增加、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等,应由甲方给予及时签认并给予变更补偿。

六、工程质量检查监督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文件及图纸所提供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图集等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水利部验标合格工程标准。

2、工程质量如不符合要求,乙方无偿返工重做,至合格为止。

七、代建费及支付方式

代建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建设本项目的代建工程管理费按 政综[20xx]227号文件规定计取,共计¥ 200000 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计算式:10000000×2%=20万元)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先行支付管理费的50%,计¥ 1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剩余管理费待 财政审核后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设计费、监理费、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1、工程设计费由甲方支付。

2、工程监理费支付: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编制本月完成监理项目的进度报表及付款通知单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应于次月10日前按核定的月进度监理服务酬金的80%拨付给乙方,待工程完工验收且结算经 财政审结批复后,甲方应支付至审定监理服务酬金的95%(含税)给乙方,余款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3、工程价款采取“备料款一次拨付;工程价款按月进度支付;竣工办理总结算”的方式。具体约定如下:

(1) 备料款拨付:甲方应在乙方选定施工单位后7日内按合同价款总额10%支付给乙方作为工程备料款,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1000000 元)。

(2) 工程价款按月进度支付: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编制本月已完工程进度报表及付款通知单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应于次月10日前按核定的月进度价款的80%拨付给乙方;当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总价款的30%后,开始将备料款按进度款的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扣完为止。

(3) 税务问题:根据税务局代建工程有关规定,该项目由甲方负责立项,工程发票、决算书审核书等抬头人应为甲方。乙方在工程所在地办理工程税务交纳。

(4) 工程结算:工程完工并在乙方提交结算价款经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28天内,甲方应支付至审定合同价款的95%(含税) 给乙方,其余5%尾款抵作工程质量保证金。

4、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甲方须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该项工程质保金全额归还乙方。

5、超出合同价款的工程款结算及拨付办法:另行单独办理竣工结算及拨款事宜。

九、完、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经过初验确认具备验收条件并备齐验收资料时,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一份;完整的资料一式三份;决算书一式三份。在确认无误后5日内安排水利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工程验收工作和验收文件编制办法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验收规程》的规定办理。

2、对验收中提出需要整改项目,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符合质量等级为止,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3、在工程完(竣)工验收通过后或整改合格后的次日,乙方将验收合格的螺洲大桥防洪影响堤防加固补救工程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部门。

十、争议解决办法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代建合同范本 第11篇

委托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

用地面积:_______

总投资(估算投资):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共_______个日历天,从_______时开始计算。

三、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

委托人以项目建安工程费(含建安主体、室外总体及其他配套工程费用,不含劳保统筹)、勘察费、考古费、规划设计费、检测费、监理费、咨询费及其他与代建管理相关的费用的%作为代建人的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项目进度目标

七、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九、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建合同范本 第12篇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授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v^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荷谐花园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况

二、委托代建内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按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资料的移交和竣工审计结算的办理。授托人不得将委托人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20xx年 10 月 6 日至20xx年 10 月 7 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额:暂定(大写)伍佰柒拾万元整。待竣工审计结算后,根据本合同条款结算实际代建费用。

五、委托代建费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及方式

建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50万元;当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200万元,其余代建费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务后30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汇票方式支付。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背了上述条款,将按合同代建费用总额的1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附则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委托单位(盖章): 授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订立合同时间:

代建合同范本 第13篇

委托单位:____市____区荷城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授托单位:____市钟山经济____区开发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v^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荷谐花园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况

2以西。

二、委托代建内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按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资料的移交和竣工审计结算的办理。授托人不得将委托人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额:暂定(大写)伍XX拾万

元整。待竣工审计结算后,根据本合同条款结算实际代建费用。

五、委托代建费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及方式

1用。

2建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50万元;当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200万元,其余代建费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务后30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汇票方式支付。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背了上述条款,将按合同代建费用总额的1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附则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委托单位(盖章): 授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订立合同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建合同范本 第14篇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签订基于:

1、根据会展北片区B地块在建工程(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称“该地块”)挂牌(预申请)出让文件的规定,该地块受让人应将该地块的建设委托乙方代建;

2、甲方受让该地块,并将拟在该地块上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相关建设工作按本合同约定委托给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代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委托代建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会展北片区B地块在建工程

2、项目地点:思明区国际会展中心东北侧,环岛路西侧

3、地上土地面积:

4、地上建筑面积:

5、建筑高度/层数:本项目高度 米、层数 层(地面 层、地下 层)

二、词语定义

本合同所用各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应具有本款所赋予定义:

1、“代建”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或者甲方的名义,负责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及与工程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与协调。

2、“本工程”是指甲方委托乙方代建范围内的工程。

3、“代建项目部”是指由乙方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

4、“工程前期阶段”是指从本合同签订至工程正式开工前的工作阶段;

5、“工程实施阶段”是指工程正式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单体质量专项验收)合格的工作阶段;

6、“工程收尾阶段”是指从工程竣工验收(单体质量专项验收合格)至技术资料、结算资料的移交的工作阶段;

7、“工程保修阶段”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两年的保修期间。

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

1、本项目的工程建设,适用^v^大陆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工程建设规范及厦门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2、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v^大陆地区的法律、法规。

四、代建范围、内容:

1、本项目工程建设范围:

本项目除闽南戏曲艺术剧院外的建筑工程及配套等由甲方投资的工程项目(包括地下室、但不含办公套内智能化系统、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详见施工图。

2、具体工作内容:

(1)、本项目工程前期阶段,包括项目的规划、建设手续的报送、审批、备案,但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手续办理;

(2)项目实施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招标选定及相关合同的签定;建筑材料与设备的采购、签证;监理、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履行、管理;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3)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技术资料的汇编、整理,工程的结算,工程项目的索赔;

(4)工程保修阶段,负责组织、协调、落实保修工作。

除上述内容外,甲方另行委托的内容,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五、项目代建管理目标

(一)、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1、工程造价控制目标:暂定人民币 万元(¥ )。

施工图设计审核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双方选定的造价审核机构独立编制工程造价预算,并以预算造价作为本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2、以上工程造价不包括:

(1)、土地出让金和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他税、费;

(2)、工程设计费用(包括施工过程中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费用);

(3)、代建管理费和监理费;

(4)、竣工验收后甲方交付的配套项目费用;

(5)、甲方的经营费用;

(6)、索赔与被索赔费用;

(7)、其他非工程造价预算范围内的费用。

3、发生下列原因时,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相应增加:

(1)因不可抗力、非本合同双方或者工程施工方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件导致工程价款增加;

(2)甲、乙双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导致工程价款的增加;

(3)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量或者材料采购价款增加;

(4)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增加的费用或者被索赔的金额;

(5)^v^政府法律修订、新法令颁布施行或者相关规范、政策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

(6)甲方采纳乙方或者其他单位合理化建议而对已完工程的修改、返工增加的费用;

(7)工程施工过程中钢材上涨幅度超过工程预算价编制时采用的信息价的5%以上部分;

(8)工程施工过程中水泥、商品砼以及其他主要材料价款、施工机械使用费上涨幅度超过工程预算价编制时采用的信息价的10%以上部分。

4、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增加部分的调整的方法:

(1)以双方确认的签证单和实际发生依据据实调整增加;

(2)如双方无法一致确认发生价款,则按照如下依据,由双方选定的造价审核机构核定增加的工程价款:

A、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施工中标人承诺的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

B、不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按施工中标人承诺的综合单价编制原则确定其综合单价;其他措施费、规费及税金按施工中标人承诺的中标报价中所计取的费率标准计取相应的费用;

C、不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有工程定额的,以定额套算;

D、不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无定额但有工程信息价的,以信息价计算;

E、不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无定额、无工程信息价的,以双方共同委托的造价审核机构审核确定工程价款。

(二)、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三)、工程施工工期目标:总工期 日历天。

1、上述总工期,是指从工程开工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次日起至本工程单体工程质量专项验收合格之日止。

2、总进度计划经双方盖章确认后,应按总进度计划实施。发生偏差时,责任方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纠偏,确保计划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四)代建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的奖励与处罚:

1、乙方未完成代建目标的,按照违约责任约定的内容进行处理;

2、超额完成各项目标的,甲方按照如下约定给予奖励:

(1)总造价低于控制目标的,甲方按照节约部分的20%一次性奖励乙方;

(2)若项目建筑质量达到市优良等级的,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万元;若项目建筑质量达到省优良等级的,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万元;若项目建筑质量获评国家级以上工程质量类奖项,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万元(上述奖励以项目建筑质量所获的最高质量等级计取,不累加计算)。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依据政府审核批准的设计文件、项目批文及相关建设法律和规范完成各项代建工作;

2、有权对乙方实施各项代建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3、有权要求乙方完善各项代建工作,并对完善各项代建工作提出合理意见。

4、有权对乙方制定的项目代建组织实施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

5、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汇报各阶段项目建设工作的执行情况、提供各项建设统计报表。

6、有权审核项目建设相关的招标文件、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

7、有权参与工程例会、工程论证会、工程协调会、参与工程验收等项目重大事项;有权指导、监督工程招投标工作、关键设备材料的选定工作。

8、有权审批设计变更(结构体系、消防系统、幕墙、夜景工程等除外),对现场所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签证进行审核确认。

9、审查乙方资金使用计划,对资金使用计划不合理的部分要求乙方调整;审查乙方资金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对乙方项目建设资金未能得到合理、有效使用的,有权要求整改。

(二)甲方的义务

1、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须以甲方名义办理的工程建设手续。

2、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核拨项目建设资金。

3、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核拨代建管理费和奖励金。

4、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核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费用。

5、有义务协调乙方与代建项目相关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第三方的关系,为乙方展开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6、对甲方主动要求审核的事项或者乙方认为有需要报甲方审批的事项应及时确认(通常应在2日内确认,重大事项应在5日内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7、审批工程变更有关事项,对所涉及的工程计量进行实时签证,并对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进行实时会签(因故无法实时会签的,应在收到后5日内完成会签),否则视为甲方同意有关变更内容。

8、甲方不得单方面就本合同中已委托乙方代建的事项再与第三方签约。

9、厦门市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施工图文件中涉及建筑结构体系、消防系统、幕墙、夜景工程等有关海峡交流中心二期项目外立面统一和设备系统完整性的分项工程及其设备、材料的采购,甲方应严格按照厦门市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文件执行,不得违背或者指令乙方更改。

10、甲方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项向乙方作出的指令或就需甲方审核确认的事项提出的意见,均应采取书面形式。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核拨项目建设资金。

2、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代建管理费和奖励金。

3、根据本项目特点全权处理本工程有关的招标活动,并负责以下招投标具体工作:

(1)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2)确定招标方式并编制招标文件;

(3)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

(4)与中标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4、在工程建设阶段,有权对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优化建议。

5、负责现场工程计量签证。

6、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7、办理代建工程的竣工结算;

8、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手续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

(二)乙方的义务

1、成立代建项目部,负责本合同约定的代建项目管理工作。

2、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代建组织实施方案。

3、指派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代建项目部负责人和精干的管理团队实施代建工作,并将人员基本情况报甲方备案。除人员的离职、退休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任职,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4、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控制工程投资、落实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同时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工地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及有关建设管理部门的要求。

5、根据本合同约定,对工程变更事项,及时报甲方审批并报请甲方项目负责人实时签证。

6、组织工程有关的咨询论证、竣工验收、验收备案、工程预决(结)算及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及时向甲方移交有关代建资料。

7、汇报各阶段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各项统计报表、相关信息材料。包括:

(1)乙方应于每月28日向甲方提供“月工程简报”,内容主要包括当月工程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以及下月的工作计划等。

(2)向甲方报送各月投资进度报表、季度工程计划执行情况说明书、年度工程计划执行情况说明书。

8、工程代建过程中的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甲方:

(1)出现与工程相关的重大合同纠纷、侵权纠纷;

(2)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3)发现工期可能延长超过目标工期30日历天的;

(4)设计变更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造成工程造价较大增加的;

(5)其他重大事项。

9、负责监督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开展监理工作。

10、应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建立专账专户,专款专用。配合专户银行对项目建设款项的监控及甲方对专户运行情况的随时检查。

建立项目独立账户,独立核算。对会计凭证及相关财务资料单独装订存档。

应于每年10月23日前向甲方报送下一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3日前报送下一季度资金使用计划,每月23日前报送下一月份资金使用计划。

八、代建管理费

(一)代建管理费取费标准:按甲乙双方委托的造价审核机构核定的代建项目总造价(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手续规费、招标代理费、技术及造价咨询费、建安工程费、工程监理费、因甲方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产生的设计费以及甲方为代建工程采购的设备购置价及安装费用等)的3%计取。

(二)根据上述代建管理费计取标准,本工程的代建管理费暂定价为人民币 万元。

(三)支付及结算办法:

1、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代建管理费暂定价的20%,计人民币 万元。

2、代建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度的代建管理费按乙方本月代建工程支出的代建费用总价款为基数计取。乙方应在每月23日前向甲方提出该月代建管理费的支付申请,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并支付该月的代建管理费的95%。当甲方累计支付的代建管理费(含预付款)达到暂定总价的95%时,甲方暂停向乙方支付代建管理费。

3、工程办理结算并经甲乙双方委托的造价审核机构审定乙方代建工作范围内工程总造价之日起30日内,甲方一次付清全部代建管理费尾款。

(四)票据开具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建管理费后,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厦门市服务业统一发票。

九、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一)建设资金审批流程:

1、该项目施工合同以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咨询、技术咨询、试验费、相关规费等)拨付的审批:由乙方依据相应合同、协议约定或发票复印件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2、工程施工进度资金拨付的审批:由乙方依据施工合同在每月的23日前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款申请资料,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3、若甲方对乙方上述资金申请不予批准,甲方应在其审核期满之日,将乙方的资金申请材料交由双方共同委托的造价审核机构审核,并根据该机构核定的金额拨付建设资金,以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甲方在其审核期限届满之日未提出意见、又未将申请资料移交审核机构审核的,视为其认可乙方申请的金额。

4、甲方部分批准乙方的资金申请,但乙方对其审批提出书面异议的,已经核准部分甲方仍需支付,未核准部分由甲方于接到乙方书面异议之日移交双方共同委托的造价审核机构作审核确定。

(二)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

甲方于批准乙方资金申请之日或者根据上述(一)3、4条款确定甲方应拨付资金金额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申请的建设资金拨付到乙方项目建设资金的账户,由乙方按各有关合同的付款约定执行。

(三)启动(周转)资金

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拨付人民币肆仟万元的启动(周转)资金,用于拨付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应由甲方承担的有关费用。由乙方在办理过程中从启动(周转)资金中先予支付,在相应工作完成后凭相关票据复印件与甲方核销。待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合同均办妥结算手续后7日内,乙方将启动(周转)资金无息返还甲方。该启动(周转)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种费用:

1、办理基建手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保费、质量监督费、各项技术审查费、各项手续申请费等)。

2、为保障工程顺利进展可能提前预支或周转的款项(含设计、监理、施工等)。

3、甲方工程现场办公室的开办费用、日常办公费用。

4、若甲方提前使用已完工程,工程现场项目管理所需的保安费用和成品保护费用。

5、招标过程发生的公证、场地使用费等。

(四)票据开具

1、建设资金:甲方向乙方拨付代建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建设资金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厦门市企事业机关单位资金往来统一票据。施工、监理单位直接向乙方开票,发票原件由乙方保管。

2、启动(周转)金:甲方向乙方拨付项目启动资(周转)金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厦门市企事业机关单位资金往来统一票据。

十、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一)甲方项目负责人

甲方授权 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与乙方联系,代表甲方行使如下职权:

1、 资金拨付审批;

2、 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或确认;

3、 工程量签证;

4、 工程验收、结算;

5、 合同审核

6、 招投标文件的确认;

7、 其他甲方授权的职权。

(二)乙方代建项目负责人

乙方授权 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联系,代表乙方行使相关职权。

(二)其他管理人员

1、乙方驻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乙方正式聘任或授权的人员,且在代建、监理工作上无任何不良记录。

2、乙方若发现甲方工作人员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及其他越权行为,严重干预及影响代建管理工作的,可用书面形式向甲方项目负责人反映,经甲方有关部门核实后,由甲方做出相应处理。

3、甲方若发现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合同不力,以权谋私、不按现行工程法规、规范进行管理,刁难甲方工作人员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有关工作人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办理完毕。

4、乙方未严格执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影响到甲方对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书面警告、要求限期整改、责令更换管理人员直至项目负责人。

十一、投资控制与设计变更

1、乙方应进行项目投资控制。出现工程变更导致造价增加的,乙方应及时上报甲方审批。

因工程变更导致造价增加的,由甲方、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会签同意后实施;上述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造价的调整,最终根据甲乙双方认可的审核机构核定的数额结算。

2、对甲方提出的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技术规范、项目批文、项目土地出让文件等相关要求的设计变更,乙方应予遵照执行。对所涉及的工程价量的调整,最终根据甲乙双方认可的审核机构核定的数额结算。

3、所有引起投资费用增加的变更,最迟需在工程变更发生后30日内报甲方审核。若超过30日未报甲方审核的,属于工程变更引起投资减少的,在工程结算时相应核减;属于工程变更引起增加投资的不予审核确认。

十二、其他代建相关事项

【根据挂牌(预申请)出让文件的要求洽谈确定】

十三、违约责任

1、合同各方应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各自职责,尽量避免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发生,共同完成建设任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中乙方的赔偿总金额以已收取的代建管理费为限)。

2、由于甲方逾期拨付乙方项目建设资金,导致乙方对其他工程参与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的,甲方应负责赔偿;导致工期增加的,工程施工工期目标相应顺延,导致工程价款增加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相应增加。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代建管理费或者其他代垫费用的,按照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4、若因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如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府行为、重大设计变更等),乙方不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5、其他违约责任的约定:

十四、通知送达

1、甲乙双方均保证本合同所书之住所是真实有效的,并以该住所作为双方书面联系之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仍视本合同所书之住所作为联系地址。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通过人手传递或挂号信或邮局特快专递的方式,如需反馈还应确定反馈时间。人手传递自接收人签收之日起视为送达;挂号信自投邮之日起的第3日即视为送达;特快专递自投邮之日起的第2日即视为送达。

3、乙方报送给甲方的各种报告、正式文件要求有加盖单位印章,工作联系函要求有代建项目负责人签字。

4、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由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5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其它一般工作联系函在2日内给予书面回复。逾期视为认可或者授权乙方自主决策,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应将项目建设过程中重要工作安排、各项活动、通知等以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告知甲方。

十五、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或者影响本工程实施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十六、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本着谅解信任的原则,力求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约定:

1、甲方在中国大陆设立本项目的项目法人或者将本项目交由其在中国大陆设立的机构实施的,本合同项下甲方之义务由该项目法人或者实施机构承继履行,但甲方仍对本合同项下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工程竣工后90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报送“代建总结报告”及“工程合同、协议执行情况报告”。乙方也必须要求各参建单位报送相关的工程施工总结报告。

3、乙方接受甲方拨付代建管理费的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4、乙方接受甲方拨付建设资金的的专门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5、甲、乙双方共同选定 作为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审核机构,委托协议另行签署。

十八、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明确的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4、合同订立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5、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邮编:

电话:

乙方: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邮编:

电话:

代建合同范本 第15篇

建设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投资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市中心城区的建设,甲方根据《^v^招标投标法》、《^v^合同法》和市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_____市中心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代建承揽实施意见(试行)》、《关于代建投资承揽项目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对_____市中心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代建承揽实施意见(试行)〉的补充通知(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招标文件所约定的内容,接受了乙方的投标。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现就项目投资承揽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

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以中标金额为准)

项目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范围: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投资承揽的方式及内容

1、甲方根据_____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的要求,将_______________项目交由乙方投资承揽代建,由乙方承担该项目的全部投资资金,按法定程序交付给甲方使用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

2、代建投资承揽的内容包括本合同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建安工程等全部工作。具体包括:

(1)该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

(2)该项目范围内建安工程,包括:排水设施等(具体建设内容,以中标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该项目投资费用支付承诺匹配土地上的征地、土地报批、拆迁补偿及青苗补偿。

3、若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工作委托甲方完成,甲方可以接受,由甲方指定本项目实施单位受托完成,并由乙方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合同。该委托合同应约定在委托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由受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若受委托人不能在此期限内完成,超过合同委托期限20%以内的,属宽限期,不补偿乙方的损失;超过合同委托期限20%以上的天数,以乙方投入的拆迁补偿和青苗补偿总费用为基数,由受托人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计息,补偿给乙方。

4、乙方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拆迁公司进行拆迁。

5、乙方建成后的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

三、项目投资价款

1、本项目代建投资承揽的合同价款金额为_____元,包括项目占地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建安工程;匹配土地征地、拆迁、安置及青苗补偿、前期费用等部分。

2、本项目合同价款确定后,因材料价格、机械费和人工工资发生变化,甲方不再给予相应调整。

3、乙方在代建投资承揽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承担。劳保基金的扣缴按上级劳保基金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执行。

四、合同工期

1、本项目履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完成,共计____天。在此时间范围内,详细的分期工期另行约定。(此合同工期包括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在内)

2、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工期延误可以顺延,但投资专项资金不计息;因重大规划调整或甲方的原因引起合同工期的延误,乙方可以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审核后工期可以顺延。顺延工期在60天以内的,投资专项资金不计息,在60天以上的,乙方可以要求计息。具体计算办法,以乙方投资专项资金帐上的实际余额,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因乙方的原因引起合同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给予顺延工期。

3、延误工期每天赔偿元,最高延误工期赔偿限额为合同总造价的1%。

五、质量要求

乙方代建投资承揽的工程必须达到国家、省、市现行各项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合格,争取优良。

六、代建承揽项目的管理

1、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公司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乙方应成立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3、本合同签定后,若乙方需自行组织施工的,应具备相应的市政施工资质。若乙方不具备市政施工资质的,乙方应在市建设工程招标办的监督下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队伍,并办理项目报建各项手续。

七、工程量的变更

1、工程量、土石比在设计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已明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原则上不作项目工程量和土石比的变更(含沟槽)。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甲方设计图纸的变更及其它原因引起的项目造价增加或减少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比例时,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变更理由并计算出变更数量后,经甲方同意,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可以相应的变更工程量。

2、工程量的变更在本条款约定的比例范围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给予乙方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甲方只对变更造价达到总造价的5%(含)以上的工程量相应增加或减少工程款。

增加或减少的造价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不予变更,增加变更若多个子项目累计才超过上述比例的,则在计算增加变更总额时,应按上述比例扣除后才计算,若是单个子项目增加,则依实际发生计算。

八、代建投资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本项目的投资专项资金共分三期交纳:第一期为项目投资响应金,按照区财政局审核的道路工程红线范围内征地和青苗赔损及税费估算费用人民币万元和前期费用人民币____万元,合计人民币____万元,于投标资格确认登记前转入到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第二期按区财政局审核的建安工程预算的60%交纳,即人民币____万元(万元X60%)作为投资专项资金,在完成第一期项目投资额后____日内交纳;第三期以匹配土地的报批、征地、青苗补偿及安置等所需费用按区财政审定的金额,在完成第二期项目投资额后____日内交纳。此条款列入合同条文。对不履行合同的,对前期工程不予验收。

所交投资专项资金优先满足道路工程红线范围内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及税费估算费用和前期工作费用的需要。

2、乙方将打入甲方指定帐户的响应金转为该项目的投资专项资金后,该专项资金实行双控,且不计利息。乙方在代建投资承揽过程中根据项目建安工程建设的需要,可以使用该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首先保证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的需要,代建承揽人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用于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方面的,可由代建承揽人按市财政审定的金额申请使用,若该专项资金除满足该项目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需要外仍有剩余,则用于建安工程建设,根据建安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代建承揽人可以提出使用申请,经项目实施单位和我司核实后,可按核实的已完建安工程预算造价与中标人建安工程投标报价的比例乘以专项资金剩余部分,作为甲方同意代建承揽人使用的专项资金额度。

原则上乙方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5天,且实际使用金额达到25万元时,方可申请使用。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用地上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费用超过投标报价的部分,经市政府审批确认后,由代建投资承揽人在已缴纳的项目响应金之外追加出资,计入项目成本。

4、变更工程量,按规定程序认定,但不从项目响应金中拨付进度款。

5、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将代建投资承揽项目总预算金额的3%的现金缴入市财政局指定的银行帐户,做为代建投资承揽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此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和退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能用于工程进度款拨付,只能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九、投资回报及支付方式

1、项目投资的回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乙方参与该匹配土地挂牌竞拍的,成功竞拍后,以项目投资款抵缴项目配地的土地出让金作为项目投资回报。

(2)他方参与匹配土地挂牌竞拍的,成功竞拍后,以项目配地的土地出让金作为项目投资回报。

2、工程竣工验收后,土地方可挂牌:

(1)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内,除质保金外,则可以项目投资回报金抵扣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由乙方用其它资金补足。

(2)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则可以项目投资回报金抵扣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由乙方用其它资金补足。

3、乙方以参与公开出让土地形式回报的,应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本项目匹配土地经市^v^门认定位置、面积、价格和挂牌时间后,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部门出具承诺书。乙方对于投入的项目前期费用和征地拆迁费用(包括征地、报批和拆迁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等),只能选择土地出让形式回报(在代建投资承揽合同签订时选定)。选择土地出让形式回报的(参见上述第一条款内容),待该匹配土地出让时,以该匹配土地的基准地价挂牌,最终按成交价结算,成交价超出起始价部分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分配。其分配的比例为:乙方以投入该项目的前期费用和征地、拆迁补偿和青苗补偿资金占项目总造价的比例获得超出部分资金,其余归甲方所有。若选择现金回报的,则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算之日止,以乙方投入的项目前期费用和征地、拆迁补偿、青苗补偿等费用总额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计息。

十、项目的验收

项目验收分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后,甲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十一、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组建项目矛盾协调小组,协助乙方调处项目建设过程中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和阻工等矛盾纠纷;

(2)委托监理单位,派出总监、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等相关人员;

(3)会同相关部门核定和批准项目工程量变更,并给予签证;

(4)监管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核定和审查项目结算;

(5)按约定支付项目代建投资费用;

(6)接收竣工合格项目;

(8)双方协商的其它责任。

2、乙方的责任:

(1)足额提供项目红线范围内和匹配土地上的征地、批地、拆迁补偿、青苗补偿和前期费用等;

(2)完成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建设任务,包括设计图纸内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基层、面层、排水、绿化、亮化等工程任务;

(3)按规定确定符合资质的工程建设施工队伍,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对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和施工中产生的纠纷负责;

(4)项目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按规定时间移交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

(5)提出项目建设变更申请,并向甲方说明变更理由,计算变更工程数量;

(6)接受甲方委托单位的全程管理;

(7)双方协商的其它责任。

十二、违约处理

1、甲方违约处理:

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给乙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金额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处理: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本合同被解除、终止而无法履行的,甲方不再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按损失金额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合同的免责条款

由于国家政策变动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项目需解除或终止的。

十四、合同的组成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书及其附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项目投资建设总预算书;

8、本合同的各项书面补充、修订或变更及其它附件;

7、图纸。

十五、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超过约定时间56天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

2、乙方违反代建投资承揽合同关于建设进度的约定,乙方承揽项目建设速度缓慢,经甲方或其委托单位书面催促后乙方仍不能改正,导致不可能按期完成的。

3、在征地、拆迁、安置和青苗补偿等政策性工作中,乙方不执行市政府的统一政策标准,恶意突破政策界限,造成大规模上访或严重扰乱全市建设秩序现象的。

4、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自己或通过他人直接或间接行贿,有损建设单位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或伙同监理单位营私舞弊、虚假签证的。

5、代建投资承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造成重大事故的。

6、乙方严重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资影响社会稳定的。

7、乙方破产或宣布破产、或陷于重大经济纠纷或被司法机关依法羁押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8、乙方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经竣工验收达到约定质量等级要求并将项目依程序移交给甲方,且甲方全部付清项目费用后。

十六、其它

本合同一式拾贰份,双方各执陆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建合同范本 第16篇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建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工程代建服务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5.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

6.代建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____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 代建模式

1.合同生效后,乙方作为________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方,代理甲方行使甲方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确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和政府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规模、标准、投资组织设计以及经委托方批准的施工图纸,严格控制项目概算,依照本合同的要求,加强施工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和____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负责组织勘察、监理、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单位等各项招投标工作。

3.乙方应按《合同法》规定行使和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义务,负责工程建设的各项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项目如期开工,按期交付使用并满足建设单位的建设要求。

4.乙方应按照中国现行建筑管理条例和施工规范对本工程项目实施施工管理,并接受____市^v^门、甲方及其他政府有权限部门的监督。

5.乙方在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及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总投资如有节余,经批准甲方可从节省的资金中提取适当的奖励费奖励给乙方。

第三条 代建范围及期限

1.代建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项目的代建期限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工程综合(含审计和财务)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3.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____年。

第四条 代建服务费

本工程代建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

上述费用己包括乙方执行和完成本合同规定全部项目代建工作的报酬,以及本合同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合理费用,不再因投资调整和人工、物价等因素的变动而有所调整。

第五条 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____个工作日内,拨付代建服务费的____%。

2.建筑万案通过论证审查后____个工作日内,拨付代建服务费的____%。

3.施工图审查通过后____个工作日内,拨付代建服务费的____%。

4.工程主体结构完成后____个工作日内,拨付代建服务费的____%。

5.工程进度完成____%后____个工作日内,拨付代建服务费的____%。

6.工程在目标完工日前完工并通过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个工作日内,拨付代建服务费的____%。

7.项目代建服务费最后的____%为质保金,在工程结算控制在审定的总投资概算以内,到缺陷责任期满后____个工作日内,给予拨付。

第六条 甲方义务

L、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代建服务费。

2.甲方应当为乙方协调工程建设的相关外部关系,为代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甲方应当授权一名负责人与乙方保持联系。

4.甲方应当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开展对项目建设和管理过程的稽查和监督。

5.甲方应当会同乙方确定各项功能需求和相关的建设标准。

6.甲方应当参与各项技术、设计和建设方案的审核。

7.甲方应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各种相关的手续。

8.甲方应当对工程施工图设计方案和预算进行审核确认。

9.甲方对于乙方在代建期间提出的书面意见,甲方应当在收到书面意见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否则视同认可。

10.甲方提出的变更,应当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变更文件应清楚列明变更的项目、部位、材料、设备等内容。

11.甲方应当在代建合同签定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工作的所有资料。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对甲方提供各项功能需求和相关的建设标准的必须完全接受。

2.乙方在甲方委托的工作范围内,根据甲方授权,必须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建设期项目业主的义务。

3.乙方在签定代建合同后____日内,按合同约定组建项目代建工作的项目经理部及人员,向甲方报送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成员名单、项目代建方案,同时确保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项目部人员的稳定,并必须每月向甲方报告代建进展工作。

4.按照审定的工程建设概算费用,按工程建设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进度等各项计划,并向甲方申报。

5.乙方必须按照政府批准的建设方案、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和项目总投资等,进行建设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建设程序进行项目的代建,严格控制项目概算和预算,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____市的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设立项目财务部门,建立健全内部财会制度,负责设立本项目基建专户;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管理,对本项目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每月向甲方报送“建设项目资金拨付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表”以及基建会计报表。

7.乙方必须严格按政府批准的招标方式组织招标。乙方与中标人签订各项合同,同时报甲方确认和备案。

8.乙方必须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负责申报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

9.乙方必须自项目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应在____个月内把产权移交给甲方,并负责办理档案资料移交手续。

10.乙方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11.乙方必须积极的配合和支持甲方对工程建设和管理过程的各个阶段的稽查和监督,乙方不得以甲方直接干预乙方的正常管理工作为理由阻挠和拒绝。

l2.乙方对于甲方在代建期间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乙方必须在收到书面意见和建议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给予答复,否则视同认可。

第八条 项目资金的拨付与使用

L、项目资金的拨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2.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付代建报酬,自规定之日起,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每日按拖欠款的____%计算。

2.因乙方管理不当致使项目工程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按质交付,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整改责任。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和解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合同范本 第17篇

租地合同 甲方:xxx 乙方:xx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运动场北面属本校的闲置校地给乙方使用。 二、租地界址:从租用地的西面至东面按实际需要计算。 三、乙方租用期限、金额及支付办法。 1、乙方租用期限定十年,即从xx起至xx止。 2、租用该地的金额:在租用期内每月每平方米元,租地面积1440平方米; 每月每平方米元,租地面积882平方米,壹年总金额xx元。 3、付款办法:乙方每年在1月30日前付清当年租地款。如超期不交清租地款,则扣罚20%滞纳金。超过壹个月仍不交清当年的租地款,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甲方权责: 1、合同签订后,五天内要将乙方租用地的界址范围处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2、若国家要在该地搞建设或开发,土地赔偿属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 3、甲方因建设需要终止合同时,甲方对乙方不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五、乙方权责: 乙方在租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若国家征收,在承包地建设的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等设施赔偿属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时终止。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如国家对该租用土地以及厂房出售的货物、产品收取各种税款,一切由乙方负担。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在不损害甲方利益及保证该合同条款切实履行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以转让他人承包经营。承包期满乙方有意续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八、该地租用期满,乙方要在一个月内自行处理租地范围内的一切设施,把地交给甲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xxx 乙方:xx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

希望采纳

代建合同范本 第18篇

出租房(甲方) : 承租方(乙方)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 法拥有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1、甲方将河滩地_____亩以有偿的方式租赁给乙方做育苗使用。

2、租赁期限为五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土地按现状交付乙方用,且乙方同意按土 地的现状承担。

3、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租赁每年每亩租金为人民币 400 元(大写:肆佰 元整) 。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

乙方按年支付租金, 甲方收取租金是开付收款收据。 4、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须按时交纳租金。

5、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 得转租。否则,即属乙方违约。

6、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租赁期内必须遵守^v^的各项法律法规。 7、租赁期内如政府规划需要征用该土地的,不属于甲方违约,甲方需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做好搬迁工作。

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无条件做好清拆、搬迁工 作。 8、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双方首先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9、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各 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代建合同范本 第19篇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项目委托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代建人:___________

项目使用人: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___________项目总投资:_________(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建设地点:_________建设规模:_______建设内容:____________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投资控制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代建人投标报价为准)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2.委托代建合同书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6.投标书及其附件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

代建人:(签章)____________

使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合同范本 第20篇

委托人(全称): 某某 宾馆

代建人(全称): 某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 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东湖路 46号

工程内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 投 资(估算投资): 壹亿 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馆 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 -XX. .xx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武汉东湖宾馆

本合同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代建合同范本 第21篇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农业项目咨询,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v^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乙方实施农业项目咨询,委托期限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二、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乙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不得委托乙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其他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乙方责任:

1.在甲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工作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义务。

四、项目内容:

申请深圳市农业龙头企业

深圳市菜篮子示范基地

广东省农业厅颁发的无公害产地证书

农业部颁发的无公害产品证书项目

五、项目完成标准、时间与质量考核

以两年为期把以上甲方委托办理的农业认证项目以拿到证书为准,如果有哪一项不通过的,退回已收取的相关的咨询费用;已通过并拿到证书的,则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余下的款项。

六、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咨询费:根据乙方完成的咨询项目内家,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共计¥元整(大写元整),付款期限约定如下:

a)甲方应在合同签约当日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元整(大写元整)给乙方;

b)甲方应在农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上门考察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元整(大写元整)给乙方;

C)甲方应在获得认证证书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元整(大写元整)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甲方负责其后果。

2.乙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3.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协议属于项目委托合同关系,不适用《^v^劳动法》、《^v^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v^民法通则》、《^v^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

代建合同范本 第22篇

租地协议书如下: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租地情况:甲方将位于 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

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总面积 平方米(以下称该土地),土地证编号: (另附图纸)。二、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要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合法手续给乙方建设厂房,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

三、租赁用途:乙方租用该地用于放置钢材、建设生产厂房、搭建办公场所及生活宿舍等附属设施。四、租期: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止。

五、租金:双方协商确定该土地的租赁价格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共人民币 元/年(大写 元)。六、付款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 至 月 日支付年第一次租金,每年的 月 日 至 月 日支付年第二次租金。

七、交付场地: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该场地交付给乙方。八、乙方办理生产所需的营业执照等手续时甲方必须提供所需相关证件。

九、续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该场地,则需提前2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租赁期满前1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场地有优先的承租权。

十、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做好场地内除建筑物以外的生产设备的转移工作,并将场地退还给甲方。

十一、提前终止合同:1、如因国家建设需要,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退还未发生的租金。政府对承租方的误工补贴及搬迁费用归乙方所有;2、其他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未发生的租金及未扣除完的建设投资资金给乙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三、本合同画横线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十四、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该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扩展资料:**关于制止买卖、租赁土地的通知 近年来,一些农村社队、国家企事业单位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买卖、租赁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土地的 情况不断发生。

在一些城市郊区,这个问题尤为突出。一些农村社队把土地当作商品买卖、租赁,捞取大量钱 款和物资。

有的土地租金每亩每年几百元、几千元、上万元,有的出卖土地每亩可得款几千元,甚至几万元。还有的私下议定条件,以租赁、买卖房屋的方式,租赁、买卖良田菜地,或者采取“联合建房”、“联合办厂 ”、“联合建造仓库”等方式,达到侵占土地的目地。

这是严重违犯宪法的行为。《^v^宪法》规 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我国人口多、耕地少,必须 十分珍惜每寸土地,切实保护现有耕地。对买卖、租赁土地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

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认真宣传贯彻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宣传保护土地的重大意义,发动广大干 部、群众同买卖、租赁土地的违法行为作斗争。二、各地要对买卖、租赁土地等非法活动,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清理。

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违 法和指使违法的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决不能迁就姑息。对那些一贯利用买卖、租赁土地进行贪污、受贿、非法牟取暴利的犯法分子,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财政金融部门要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能,有权拒绝收付买卖、租赁土地的资金,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四、依法管理土地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土地管理机构和制度,切实 把土地全面管理起来。参考资料:土地租赁_百度百科。

代建合同范本 第23篇

委托方:有限公司

代建方:有限公司

根据《^v^合同法》,《云南省平级预算内投资建设公益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xx市财政性投资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代建制实施办法(试行)》,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方与代建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以以上项目批准的投资概算扣除征地、拆迁费为准。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建筑、安装等工程,以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为准。

二、委托方职责

1、负责完成土地使用权的报批和建设条件的落实,协调与各相关部门的关系,负责开工项目前期的一切合法合规性手续的办理及报批。

2、负责完成项目资金的落实。并对代建项目招投标、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

3、因委托方土地报件和建设条件的落实及资金拨付不及时、不到位而致使工期延长、投资额增加或其他经济损失的,代建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委托授权代建方与代建项目业主单位就各项目日常建设中有关问题、使用功能、规模调整等有关问题进行衔接,委托授权代建方按照国家及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与项目业主单位进行工作对接。

三、代建方职责:

1、代委托方在代建项目建设期代为履行项目法人职责;代委托方履行原由有限公司与各项目业主方签订的代建合同直至竣工验收并移交,对项目业主方负责。

2、参与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修改工作,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及送审,开工报告送审;

3、负责与建设相关部门(如供水、煤气、电力、电信等)的协调工作,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压覆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文物调查,施工期水保监测等项目报批前期工作;

4、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5、组织开展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以及施工、监理合同的谈判、签定;

6、负责工程实施阶段的管理,审核、签证工程进度报表及提出进度拨款意见,工程保修阶段的组织处理工作,工程结算及外部审计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7、编制工程决算报告,负责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

8、其他负责项目各类政府批文的申报、领取等工作。

9、除项目业主要求外,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

10、因代建人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额增加或其他经济损失的,代建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投资为准,扣除征地与拆迁费用。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代建管理期限:各项工程合同工期加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五、建设项目管理费

按建设项目管理费的计取,以年月日为起始点,按完成投资比例的%计取。其中委托方提取建设项目管理费的%;代建方提取建设项目管理费的%。管理费决算以各项目批准的投资概算扣除征地、拆迁费为准进行计算多退少补包干使用。

六、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合同;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以上述排列次序的规定为准。

七、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八、委托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第二条委托方职责为代建方提供项目建设的条件。

九、代建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执壹份,代建方执壹份。

十一、本合同自年月日起执行。

委托方:(签章)代建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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